陆某获胜诉判决后遭对方恶意隐瞒资产,拒不履行,委托我所的律师控告对方犯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顺利追回款项。
徐某系xx养殖场的法定代表人,法院于2016年5月2日受理陆某诉徐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,2016年9月6日作出判决书:徐某于2016年9月15日前给付陆某80万元。因徐某未按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,陆某于2016年9月1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,徐某与xx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,约定拆迁款项合计221.23万元,分两次转入徐某个人银行卡内,徐某多次及时取现。陆某多次找到徐某协商未果,遂寻求我所律师的帮助,我所律师在接受代理后,及时采取多方渠道,搜集徐某的拆迁款赔偿信息,通过和法院的多次沟通配合,终于查到徐某的财产去向,最终徐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陆某也顺利拿到80万及相应利息。